当前所生产出的轮胎、橡胶撕碎机,其目的是为了将撕碎后的橡胶或轮胎,充当副产品或电力公司燃料,以加大废弃物的再利用。
标准的撕碎机需要搭配1-3级水平放置的行星齿轮传动变速设备,同时还要具备立驱动的切割头,以便于完成轮胎或橡胶的切碎和剪切操作。撕碎机运行过程中,不论是传动变速设备还是立驱动的切割头都对撕碎机有着很大影响。电驱动部分常常被用于3级齿轮组件上,在满足恰当速度及扭矩的情况下,电动机功率在1750或1150rpm,由电动机获取的扭矩可令撕碎机转轴产生15-30rpm输出速度,此时变速箱的选择必须满足电动机较大扭矩的需求。
以上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为循环负荷。在撕碎机出厂前都会被告知其电动机扭矩是存在负荷限制的,这主要决定于电动机所吸收的高振动和惯性,应用液压驱动系统可以有效减少此种限制,同时维持撕碎机的稳定运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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